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

徐志摩


徐志摩

西元1922年秋天,詩人徐志摩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,石破天驚的發表了一篇---徐志摩離婚通告,文名尚未遠播的他立即以此頭號新聞震動了中國,造成了近代史上頭一宗西式離婚事件,挑戰了百年前中國的封建婚姻制度。

徐志摩當時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:『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。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』這可以說是徐志摩為自己短促的一生所寫下的註腳。「追尋靈魂伴侶」這樣一個想望,引領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載人生裡歷經了三段感情,交錯於三個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間,他們共同創造了詩人徐志摩,也同樣因他而改變了各自的命運。

徐志摩二十歲時由父母安排,娶了十六歲妻子,完成了傳宗接代的義務後,便遠赴西方求學。守在家鄉的妻子張幼儀,以為只要緊緊追隨丈夫的腳步便能抓住丈夫的心。可是當她遠渡重洋到了英國後,才發現徐志摩在旅英期間邂逅了一位才情洋溢的清麗少女林徽音。

她不願意介入徐志摩的婚姻,匆促的隨父返國。徐志摩為了反抗封建社會不合理的婚姻及思想,毅然決然提出離婚要求,並鼓勵張幼儀也跟他一樣活出自己的新生活,成為反抗封建思想、改造社會的先鋒。人在異鄉又懷有身孕的幼儀,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幾度失去求生的勇氣,但最後她終於堅強起來,答應志摩的要求並決定留在異鄉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。離婚後的張幼儀,留在德國求學、回國後接辦上海女子商業銀行,一生卻沒有走出徐志摩的世界,這以後、她跟夫家維持著奇異的關係、成了乾女兒,和徐志摩保持友誼及更深切的關係、共同經營事業,還替他奉養雙親、連喪事都由她承辦主持。

志摩帶著一個全新的未來回國追尋林徽音,乍抵國門時、卻聽聞林徽音已接受父母安排訂下了婚約,對象是他恩師的兒子──梁思成。這對志摩而言無疑的是一個致命的打擊。盤根錯結的關係,進退兩難的局面與夾纏不清難以收拾的感情,至此便成為志摩與徽音一生無法說與人知,只能流向詩裡的祕密。林徽音雖選擇了梁思成的婚事,但是她仍無法淡忘與徐志摩的感情;但是這段情宛若春風、拂面而來如此可親,一旦迎身向前卻只能抱得滿懷愁緒,不能有結果;徐志摩十分痛苦。

就在此時,北京的社交名媛陸小曼翩然而至,她雖已是有夫之婦,但卻因為同樣窒悶於封建婚姻之中,同樣有著對愛情的渴望,因而快速的呼應了詩人的熱情,也因此徐志摩想把她從一個封建婚姻解救出來、開創出兩人性靈自由的美麗人生。兩人努力衝破了家庭的反對和社會輿論的壓力,終於爭取到了一場不被柷福的婚禮。他們相愛、可是當時大多數的人卻說他們互相毀了對方。事實也是、徐志摩因她而聲名狼藉、因她而與父母不合、因她的揮霍浪費而疲於奔命的賺錢、更因她而身心俱疲。她給了徐志摩一個愛情的答案、又給了他一個生命的問號;詩人的人生最後困在她這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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