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2月24日 星期六

有離才有合


我們教會有小組提問一個問題,聖經說:【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】離開父母,這句話到底要如何詮釋?
真愛家協Family Keepers 三月份刊內有一篇文章【有離才有合】閱讀後讓我這為人媽的更懂得放手與彼此間的尊重。摘錄一段和大家分享。

提到【離】,並不代表就要【棄】,【離】也並不表示斷絕關係或是疏遠不理。有很多華人父母與子女混淆了這觀念,以為【離】
就是不孝,因而往往不肯放手。以致成人子女與原生家庭離不了,也與配偶【合】不了,因而產生種種的婚姻問題及姻親關係的糾紛。

聖經說:【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】有【離】才有【合】,而【離】 ,不單是身體上的離開 (Physical distance),更是心智情感上的離開(Emotional distance),是指離開父母的庇蔭及原有權柄,不再對父母依賴,切斷心理臍帶,與自己配偶真正地【連合】,才能獨立成熟,建立自己的家室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