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

靈修會信息分享【三】

 [營會結束一起合影;右三、張憶家博士、右四、陳敏欽牧師】
這篇信息教導,深深值得我們再次審思與省察,我們是不是也經常犯了這種過錯~~?

主題:尋求和睦的生活
經節:約書亞記二十二章1-34節

1-12節、【不匆促下結論】
流便人、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,從約旦河東之地,有四萬勇士過河,在迦南地和以色列的弟兄並肩奮戰七年之久,任務完成,約書亞差遣他們回去;他們在渡河前,築了一座壇,那壇外觀高大;以色列人聽說他們在約旦河邊築了一座高壇,祭拜他神,盛為震怒,雖同袍爭戰建有大功,觸犯律法,悖逆了耶和華,追殺無赦。

13-29、【主動尋求真相】
以色列人打發祭司非尼哈及十個領袖都是軍中的統領,見了這兩個半支派的人,質問他們轉去不跟從耶和華,干犯以色列的神,為自己築壇,悖逆了耶和華,犯的是甚麼罪呢?他們說:(我們為自己築壇,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嗎!若是如此,願耶和華親自討我們的罪。我 們 行 這 事 並 非 無 故 、 是 特 意 作 的 、 說 、 恐 怕 日 後 你 們 的 子 孫 對 我 們 的 子 孫 說 、 你 們 與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  神 、 有 何 關 涉 呢 。因 此 我 們 說 、 不 如 為 自 己 築 一 座 壇 、 不 是 為 獻 燔 祭 、 也 不 是 為 獻 別 的 祭 。
乃 是 為 你 我 中 間 、 和 你 我 後 人 中 間 作 證 據 . 好 叫 我 們 也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獻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和 別 的 祭 事 奉 他 、 免 得 你 們 的 子 孫 、 日 後 對 我 們 的 子 孫 說 、 你 們 與 耶 和 華 無 分 了 。築這壇,乃 是 為 作 你 我 中 間 的 證 據,你們指責 悖 逆 耶 和 華 、 今 日 轉 去 不 跟 從 祂、 我 們 斷 沒 有 這 個 意 思 。

30-34、【期望更深友誼】
祭 司 非 尼 哈 與 會 中 的 首 領 、 就 是 與 他 同 來 以 色 列 軍 中 的 統 領 、 聽 見 流 便 人 、 迦 得 人 、 瑪 拿 西 人 所 說 的 話 、 就 都 以 為 美 。以 色 列 人 以 這 事 為 美 . 就 稱 頌   神 、 不 再 提 上 去 攻 打 流 便 人 、 迦 得 人 、 毀 壞 他 們 所 住 的 地 了 。
流 便 人 、 迦 得 人 、 給 壇 起 名 叫 證 壇 、 意 思 說 、 這 壇 在 我 們 中 間 證 明 耶 和 華 是   神 。

從這段聖經的教導,我們學習到,不要匆促下結論、不要傳話,有問題直接找當事者,說、該說的話,做、該做的事。共勉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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